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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种类的判定及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1-02-26访问量:1031

农药登记是世界范围内对农药管理通行有效的一项制度。国内的农药登记要符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药登记分为不同的登记种类。很多农药企业在立项阶段对于判断产品的登记种类仍然不是很有把握,以下我们对其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一、农药登记种类


1、对于尚未取得登记产品:


(1) 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


a、新农药原药(母药),包括曾经获得农药登记,但没有有效状态产品登记的农药,以及新农药登记6年保护期内,未取得**授权的。b、新农药制剂,包括6年保护期内未取得**授权的;


(2)新剂型,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登记过的有效成分相同,而剂型尚未登记的制剂。


(3)新含量,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含量(混配制剂配比不变)尚未登记的制剂。


(4)新混配,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首次混配两种以上农药有效成分的制剂,或虽已有相同有效成分混配产品登记,但配比不同的制剂。


(5)新使用方法,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使用范围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方法尚未登记过的。


(6)新使用范围,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范围尚未登记过的。


(7)相同农药


a、相同原药(母药),是指申请登记的原药与已取得登记的原药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其他主要质量规格不低于已登记的原药,且含有的杂质产生的不良影响与已登记的原药基本一致或小于已登记的原药。包括6年保护期内取得**授权的原药。


b、相同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的种类和含量、产品剂型与登记产品相同,其他助剂未显著增加产品毒性和环境风险,主要质量规格不低于已登记产品,且所使用的原药为相同原药的制剂。分为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不同。


(8)相似农药(仅制剂)


相似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相同,其他组成成分不同的制剂。分为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不同。


2、对于已经取得登记的产品


(1)登记延续


(2) 登记变更① 扩大使用范围② 减少使用范围③ 使用方法变更④ 增加使用剂量⑤ 降低使用剂量⑥ 原药(母药)质量规格或组成变更⑦ 制剂质量规格或组成变更⑧ 毒性级别变更⑨ 其他(应详细说明变更的情形)


二、制剂产品配方应科学、合理、方便使用


1 、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


2 、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


3 、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三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


4 、不经稀释或者分散直接使用的低有效成分含量农药单独分类。有关具体要求,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三、禁限用问题


关注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农药禁限用目录》(2019)、农业部第199号公告、农业部第322号公告、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农业部第2445号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148号、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农业部公告第194号、农业部公告第1157号、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农业部公告2567号等对农药登记禁限用要求,规避登记风险。


四、禁止性要求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申请人可以是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新农药研制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2号》,申请人或申请登记的农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农村部或者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


1.农药登记审批禁止性要求


(1)申请人被处以吊销《农药登记证》处罚不足5年的。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农药登记,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不足1年的。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农药登记,被撤销《农药登记证》不足3年的。


(4)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禁用或不再新增登记的农药。


(5)未完成登记试验和中试生产的农药。


(6)申请人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严重失信单位名单并限制其取得行政许可的。


2.农药登记变更审批禁止性要求


(1)申请人被处以吊销《农药登记证》处罚不足5年的。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农药登记,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不足1年的。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农药登记,被撤销《农药登记证》不足3年的。


(4)国家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的该农药产品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组成组分。


(5)申请人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严重失信单位名单并限制其取得行政许可的。


3.农药登记延续禁止性要求


(1)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禁用、不新增或不再延续的农药产品。


(2)申请人被处以吊销《农药登记证》处罚不足5年的。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农药登记,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不足1年的。


(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农药登记,被撤销《农药登记证》不足3年的。


(5)《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未提出登记延续申请的。


(6)申请人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严重失信单位名单并限制其取得行政许可的。


4.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禁止性要求


(1)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禁用或不再新增登记的农药。


(2)未完成前期的实验室研究和中试生产的农药。


(3)申请人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严重失信单位名单并限制其取得行政许可的。


结语


目前农药登记受多方面要求的管理,对企业登记人员的技术要求全面提升,登记工作中要格外注意。


江苏擎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高分子表面活性剂开发,致力于向客户提供农药制剂加工和减施增效综合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欢迎新老客户咨询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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